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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chapter 15 17

約翰福音第 15 章

約翰福音 15:1-6

葡萄樹與枝子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我們必須謹記,這些經文包含了一個比喻。在解釋時,我們絕不能忘記適用於基督所有比喻的一條偉大原則:每個比喻的核心教訓才是最需要注意的。我們不應為了從細節中強行提取意義,而對次要細節進行過度解讀或扭曲。基督徒因忽視此原則而犯下的錯誤,既不少見,也不輕微。

首先,我們從這些經文中學到,基督與信徒之間的連結極其緊密。祂是「葡萄樹」,他們是「枝子」。

葡萄樹的枝子與主幹之間的連結,是人們所能想像最緊密的關係。這是枝子擁有生命、力量、活力、美感與結果能力的全部奧秘。一旦與母幹分離,它就沒有自己的生命。從主幹流出的汁液,是所有葉子、嫩芽、花朵與果實的源頭與維持力量。若被砍斷,它很快就會枯萎死亡。

基督與信徒之間的連結同樣緊密、同樣真實。信徒自身沒有生命、力量或屬靈能力。他們所擁有的一切生命力,皆來自基督。他們之所以成為現在的樣子,之所以有這樣的感受與行為,是因為他們不斷從耶穌那裡汲取恩典、幫助與能力。藉由信心與主連結,並藉由聖靈與祂合而為一,他們才能站立、行走、持守並奔跑天路。他們身上每一點良善,都是從他們的屬靈元首——耶穌基督——那裡汲取而來的。

這個思想既令人安慰又充滿教導意義。信徒沒有理由對自己的救贖感到絕望,認為自己永遠無法到達天堂。讓他們思考,他們並非被遺棄在自己的軟弱中。他們的根是基督,根裡的一切都是為了枝子的益處。因為祂活著,他們也必活著。世人沒有理由對信徒的持守與堅持感到驚奇。儘管他們自身軟弱,但他們的根在天上,且永不枯竭。保羅說:「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 12:10)

其次,我們從這些經文中學到,基督徒中有真假之分。有些「在葡萄樹上的枝子」看起來與母幹相連,卻不結果子。有些男女看起來像是基督的肢體,最終卻證明與祂沒有生命的連結。

在每個教會中,都有無數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他們與基督的連結僅僅是外在與形式上的。有些人藉由洗禮與教會會籍與基督連結;有些人甚至更進一步,成為常規的領受主的晚餐者,並高談闊論宗教。但他們都缺乏那唯一不可或缺的事物。儘管有事奉、講道與聖禮,他們心中卻沒有恩典、沒有信心、沒有聖靈內在的工作。他們並未與基督合一,基督也不在他們裡面。他們與祂的連結僅有名義,而非真實。他們「按名是活的」,但在神眼中卻是死的。

這類基督徒恰如葡萄樹上不結果子的枝子。這些枝子既無用又礙眼,只配被剪下焚燒。他們從母幹中汲取不到任何東西,對所佔據的位置也沒有任何貢獻。末日之時,那些假冒為善與名義上的基督徒也將如此。除非他們悔改,否則結局就是滅亡。他們將被從真信徒的群體中分離出來,像枯乾、無用的枝子一樣被丟進永恆的火中。他們最終會發現,無論在世上如何自以為是,那裡有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第三,我們從這些經文中學到,聖靈的果子是證明一個人為真基督徒的唯一令人滿意的證據。那像枝子常在葡萄樹上一樣「常在基督裡」的門徒,必然會結出果子。

想要知道「果子」一詞含義的人,不必等待太久。對神的悔改、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生活與行為上的聖潔,這些就是新約所稱的「果子」。這些是真葡萄樹上活枝子的顯著標記。若缺乏這些,談論擁有潛在的恩典與屬靈生命是徒勞的。沒有果子就沒有生命。缺乏這些的人是「活著卻是死的」。

我們必須記住,真正的恩典從不閒置。它從不打盹,也從不睡覺。若認為我們是基督的活肢體,卻沒有基督的榜樣作為基督與我們靈魂之間救贖性連結的唯一滿意證據,這是一種虛妄的想法。若看不到聖靈的果子,心中就沒有生命的宗教。基督耶穌裡的生命之靈,總會在祂所居住之人的日常行為中顯明自己。主親自宣告:「每一棵樹憑它的果子是認出來的。」(路 6:44)

最後,我們從這些經文中學到,神常藉由祂的護理作為來增加真基督徒的聖潔。「凡結果子的,」經上記著說,「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這段話的含義清晰明瞭。正如園丁修剪多結果子的葡萄樹枝,是為了讓它們結出更多果子,神也藉由祂所安排的生活環境來潔淨與成聖信徒。

坦白說,試煉是我們天父使基督徒更聖潔的工具。藉由試煉,祂呼召出他們被動的恩典,並考驗他們是否能像順服祂的旨意一樣,也能忍受祂的旨意。藉由試煉,祂使他們斷奶離開世界,吸引他們歸向基督,驅使他們研讀聖經與禱告,向他們顯明自己的內心,並使他們謙卑。這就是祂「修理」他們並使他們結出更多果子的過程。歷代聖徒的生活,就是這段經文最好、最真實的註解。我們幾乎找不到一位舊約或新約中的傑出聖徒,不是經過苦難的潔淨,且像他們的主一樣,是個「多受痛苦」的人。

如果我們對與基督的生命連結有所認識,就讓我們學習在黑暗的日子裡保持耐心。讓我們記住這段經文的教義,不要因為試煉而發怨言或抱怨。我們的試煉並非為了傷害我們,而是為了我們的益處。神管教我們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 12:10)果子是我們的主渴望在我們身上看到的,如果祂認為我們需要,祂絕不會吝惜修剪的刀。在末日,我們將會明白這一切都是美好的。

約翰福音 15:7-11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信徒與信徒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在某些方面,他們是一樣的:都感受到自己的罪,都信靠基督,都悔改並努力追求聖潔,都擁有恩典、信心與新心。但在成就的程度上,他們卻有極大的不同。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快樂、更聖潔,對世界的影響力也更大。

那麼,主耶穌為了激勵祂的子民追求卓越的聖潔,提出了什麼誘因呢?這是一個對每個虔誠心靈都應當極具吸引力的問題。誰不想成為基督一個極其有用且快樂的僕人呢?我們面前的經文從三個方面闡明了這個主題。

首先,我們的主宣告:「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這是一個關於禱告能力與成功的明確應許。而這取決於什麼呢?我們必須「常在基督裡」,且基督的「話必須常在我們裡面」。

常在基督裡,意味著保持與祂持續親密交通的習慣——總是倚靠祂、安息在祂身上、向祂傾心吐意,並將祂視為我們生命與力量的泉源,作為我們主要的同伴與最好的朋友。讓祂的話常在我們裡面,意味著將祂的教導與誡命持續置於我們的記憶與心靈中,並使之成為我們行動的指南,以及我們日常行為與舉止的準則。

我們被告知,這類基督徒的禱告不會落空。只要他們祈求的是合乎神心意的事,他們所求的就必得著。沒有什麼工作會太難,也沒有什麼困難是無法克服的。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這樣的人有德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以及我們自己的殉道者拉蒂默主教(Bishop Latimer)。約翰·諾克斯(John Knox)也是這樣的人,瑪麗女王曾說,她害怕他的禱告勝過兩萬人的軍隊。經上某處寫著:「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 5:16)

那麼,為什麼在我們這個時代,這種禱告的能力如此稀少呢?原因很簡單:因為與基督的親密交通太少,對祂旨意的嚴格順服也太少。人們沒有「常在基督裡」,因此禱告落空。基督的話沒有作為他們實踐的標準常在他們裡面,因此他們的禱告似乎未被垂聽。他們祈求卻得不著,是因為他們妄求。讓這個教訓深入我們的心。想要禱告蒙應允的人,必須謹記基督的指示。如果我們希望祈求順利,就必須與天上那位偉大的中保保持親密的友誼。

其次,我們的主宣告:「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這個應許的含義似乎是:基督徒實踐上的多結果子,不僅會將榮耀歸給神,還會為我們自己的心提供最好的證據,證明我們是基督真正的門徒。

確信我們在基督裡有份,以及隨之而來的永恆安全,是宗教中最高的特權之一。總是懷疑與恐懼是悲慘的。在任何重要的事情上,尤其是在我們靈魂的事上,沒有什麼比懸而未決更糟糕的了。想要知道獲得得救確據的最佳方法之一的人,應該勤奮研讀我們面前基督的話語。讓他努力在生活、習慣、脾氣、言語與工作上多結果子。這樣做,他就會在心中感受到「聖靈的見證」,並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是真葡萄樹上的活枝子。他將在自己的靈魂中找到內在的證據,證明他是神的兒女,並將為世界提供不可爭辯的外在證據。他將不留任何懷疑的餘地,證明他是門徒。

我們想知道為什麼這麼多自稱基督徒的人在他們的宗教中幾乎沒有安慰,並帶著恐懼與懷疑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嗎?這個問題在我們現在考慮的主的話語中得到了解答。人們滿足於一點點基督教信仰,一點點聖靈的果子,而不努力在生活的各方面追求聖潔。如果他們享受不到多少平安,感受不到多少希望,身後留下的證據也寥寥無幾,他們就不必感到驚奇。錯誤在於他們自己。神將聖潔與幸福連結在一起;神所配合的,我們不可分開。

第三,我們的主宣告:「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這個應許的含義與前一個非常接近。那種在良心上勤奮遵守基督誡命的人,就是將在靈魂中持續享受基督之愛的人。

當然,我們絕不能誤解主在談到「遵守祂的命令」時的話。在某種意義上,沒有人能完全遵守它們。我們最好的工作也是不完美且有缺陷的,當我們盡了最大努力後,我們理當呼喊:「神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然而,我們絕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屈服於那種認為我們什麼都做不了的懶惰想法。藉由神的恩典,我們可以將基督的律法作為我們生活的準則,並每天顯明我們渴望取悅祂。這樣做,我們慈愛的主會賜給我們持續的恩寵感,並讓我們感受到祂臉上的微笑,就像晴天照耀的太陽一樣。「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祂必將自己的聖約指示他們。」(詩 25:14)

這樣的教訓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律法主義的,並給那些提倡這些教訓的人帶來許多指責。人性是如此狹隘,以至於很少有人能看到真理的多個面向!讓基督的僕人不要稱任何人為主人。讓他堅持自己的道路,永遠不要為自己在順服基督命令上的勤奮、多結果子與警醒而感到羞恥。無論任何人怎麼說,這些事與藉由恩典得救、藉由信心稱義是完全一致的。

讓我們聽聽這整件事的結論。在言語、脾氣與工作上謹慎的基督徒,通常會是最快樂的基督徒。「信心的喜樂與平安」絕不會伴隨著不一致的生活。我們的主結束這段經文並非沒有原因——「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約翰福音 15:12-16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但我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祂就賜給你們。」

這段經文中,有三個重要的重點需要我們注意。關於這其中的每一點,主耶穌基督的話語都充滿了引人深思的教導。

首先,我們應當觀察主是如何談論弟兄相愛的恩典。

儘管祂在講論的前半部分已經談過,但祂又再次回到這個主題。祂要我們知道,我們對愛的評價再高也不為過,對它的重視再多也不為過,為實踐它所付出的努力再多也不為過。主認為有必要藉由重複來強調的真理,必然具有首要的重要性。

祂命令我們彼此相愛。「這就是我的命令。」這是加在我們良心上的一項積極義務,要求我們實踐這種恩典。我們沒有權利忽視它,就像我們沒有權利忽視西奈山上給出的十條誡命中的任何一條一樣。

祂提供了愛的最高標準——「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我們絕不能滿足於任何較低的標準。最軟弱、最卑微、最無知、最不完美的門徒,都不應被輕視。所有人都應以一種積極的、捨己的、犧牲的愛去愛。凡不能做到這一點,或不願嘗試做到這一點的人,就是在違背他們主的命令。

像這樣的誡命應該激發我們對內心進行深刻的省察。它以一種徹底的譴責,否定了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那種自私、刻薄、嫉妒、脾氣暴躁的精神。如果我們對愛一無所知,那麼正確的教義觀點與對爭議的知識,最終對我們毫無用處。保羅說,沒有愛,我們或許能作為教會成員過關,但沒有愛,我們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而已。(林前 13:1)若沒有像基督那樣的愛,就沒有恩典,沒有聖靈的工作,我們的宗教也沒有真實性。那些不忘記基督命令的人是有福的!他們是有權利來到生命樹前,並進入天城的人。沒有愛心的信徒不配進入天堂。

其次,我們應當觀察主是如何談論祂與真信徒之間的關係。祂說:「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但我稱你們為朋友。」

這確實是一種榮耀的特權。認識基督、事奉基督、跟隨基督、順服基督、在基督的葡萄園裡工作、打基督的仗,這一切都不是小事。但對於像我們這樣有罪的男女來說,能被稱為「基督的朋友」,是我們軟弱的心靈幾乎無法領會與掌握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不僅憐憫並拯救所有信祂的人,實際上還稱他們為祂的「朋友」。面對這樣的話語,我們不必驚訝保羅會說,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 3:19)

讓這段話鼓勵基督徒在禱告中與基督親密往來。既然我們稱呼那一位為我們的「朋友」,我們為什麼要害怕向祂傾吐所有的心聲,並敞開所有的秘密呢?讓這在生活的所有困苦與憂傷中安慰我們,並增加我們對主的信心。所羅門說:「有朋友互相親愛。」(箴 18:24)我們在天上的偉大主宰,當然永遠不會離棄祂的「朋友」。儘管我們貧窮且不配,祂也不會拋棄我們,而是會站在我們身邊,保守我們到底。大衛從未忘記約拿單,大衛的子孫也永遠不會忘記祂的子民。沒有人比基督稱之為「這是我的朋友」的人更富有、更強壯、處境更好、供應更充足了!

最後,我們應當觀察主是如何談論揀選的教義。祂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這裡提到的揀選顯然是雙重的。它不僅包括對使徒職分的揀選(這是那十一位門徒所獨有的),也包括對永恆生命的揀選(這是所有信徒的特權)。關於這最後一種「揀選」,由於它特別與我們自身相關,我們可以有益地將注意力集中於此。

對永恆生命的揀選,是聖經中我們必須謙卑領受並絕對相信的真理。為什麼主耶穌呼召一些人而不呼召另一些人,使祂所願意的人活過來,而讓另一些人留在罪中,這些都是我們無法解釋的深奧之事。讓我們滿足於知道這是一個事實。神必須在一個人的心中開始恩典的工作,否則那人永遠不會得救。基督必須先揀選我們,並藉由祂的聖靈呼召我們,否則我們永遠不會揀選基督。毫無疑問,如果沒有得救,我們只能怪自己;但如果得救了,我們一定會追溯我們救贖的開端,歸功於基督的揀選恩典。我們在永恆中對祂的歌頌,將會是約拿口中所出的那句話——「救恩出於耶和華。」(拿 2:9)

揀選總是為了成聖。基督從人類中揀選出來的人,祂不僅揀選他們得救,也揀選他們去結果子,而且是看得見的果子。除此之外的一切揀選,都只是虛妄的幻想與人可悲的發明。正是帖撒羅尼迦人的信心、盼望與愛心,使保羅說:「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帖前 1:4)若沒有成聖的可見果子,我們可以肯定那裡沒有揀選。

武裝了這些原則,我們就沒有理由害怕揀選的教義。像福音的其他真理一樣,它容易被濫用與曲解。但對於一個虔誠的心靈來說,正如英國國教第十七條信綱所正確說的,這是一個「充滿甜蜜、愉悅且難以言喻的安慰」的教義。

約翰福音 15:17-21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世人若恨你們,你們要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我們面前的經文以對弟兄相愛的再次勸勉開頭。在這篇講論中,主第三次認為有必要將這種寶貴的恩典強加在門徒的注意中。當這種恩典被如此反覆提及時,真正的愛心必然是稀有的!在當前的情況下,我們應仔細觀察它所處的上下文。基督徒的愛被置於與世界仇恨的對比中。

首先,這段經文向我們展示了真正的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必須預期會遇到什麼——仇恨與逼迫。如果門徒期待從人那裡得到善意與感激,他們將會痛苦地失望。他們必須做好準備,像他們的主一樣受到虐待。「世界恨你們。不要感到驚訝或不安。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事實,每個時代痛苦的事實,都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證明主的警告並非無的放矢。逼迫是使徒及其同伴無論走到哪裡所面臨的命運。他們之中只有一兩個人是在床上平靜地去世的。逼迫是十八個世紀以來真信徒的命運。羅馬皇帝與羅馬教皇的所作所為、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瑪麗女王統治時期的殉道,都訴說著同樣的故事。逼迫也是今天所有真正敬虔之人的命運。嘲笑、戲弄、誹謗、歪曲,仍然顯示了未歸信者對真基督徒的感受。正如保羅時代一樣,現在也是如此。在公共場合與私人生活中,在學校與學院,在家裡與國外,「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 3:12)僅僅是教會成員身份與外在的告白,當然是一種廉價的宗教,對人毫無代價。但真正生命的基督教,總是會帶來十字架。

了解並明白這些事,對我們的安慰至關重要。沒有什麼比沉溺於錯誤的期望更具破壞性的了。讓我們認識到人性永遠不會改變,「體貼肉體的心與神為仇」,也與神在祂子民身上的形象為仇。讓我們在心中定意,無論生活多麼聖潔、行為多麼一致,都無法阻止邪惡的人恨惡基督的僕人,就像他們恨惡那位無可指責的主一樣。讓我們記住這些事,這樣我們就不會感到失望。

其次,這段經文向我們展示了在世界的逼迫下保持忍耐的兩個理由。每一個理由都很有分量,並提供了許多思考的空間。

其一,逼迫是基督親自喝過的杯。儘管祂在一切事上——脾氣、言語與行為——都是無可挑剔的,儘管祂在行善的工作上不知疲倦,總是周遊四方行善,但沒有人像耶穌那樣在祂地上事工的最後一天受到如此的恨惡。文士與大祭司、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猶太人與外邦人,聯合起來對祂傾倒蔑視,反對祂,直到祂被處死才罷休。

當然,僅僅這個簡單的事實就應該支撐我們的精神,防止我們被人的仇恨所擊倒。讓我們思考,我們只是走在主的腳蹤上,分享主的份。我們配得到更好的對待嗎?我們比祂更好嗎?讓我們與這些抱怨的思想爭戰。讓我們安靜地喝下天父給我們的杯。最重要的是,讓我們經常回想那句話:「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其二,逼迫有助於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並在天上有財寶。它提供了證據,證明我們確實重生了,我們心中有恩典,並且是榮耀的繼承人——「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簡而言之,逼迫就像金匠在真金白銀上的印記——它是歸信者的一個標記。

當我們感到在世界的仇恨下快要昏厥與屈服時,讓我們用這個令人振奮的思想來鼓舞我們的精神。毫無疑問,這很難忍受,當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自己是無辜的時候,就更難忍受了。但歸根結底,讓我們永遠不要忘記這是一個好兆頭。這是聖靈在我們裡面開始的一項永遠無法被推翻的工作的徵兆。我們可以回歸到那個奇妙的應許:「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 5:11-12)當世界說盡了壞話、做盡了壞事,它也無法從信徒身上奪走那個應許。

讓我們帶著對那些因宗教而逼迫他人的人的深切憐憫,結束這個主題。正如我們的主所說,他們往往是因為無知而這樣做。「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像我們神聖的主與祂的僕人司提反一樣,讓我們為那些惡意利用我們、逼迫我們的人禱告。他們的逼迫很少傷害我們,反而常驅使我們更靠近基督、聖經與恩典的寶座。如果我們的代求在天上被垂聽,或許能為他們的靈魂帶來祝福。

約翰福音 15:22-27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都看見了,也恨惡了。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在這些經文中,主耶穌基督處理了三個極其重要的主題。毫無疑問,這些主題很難,我們很容易在這些問題上陷入錯誤。但我們面前的話語為它們提供了許多亮光。

首先,我們應當觀察主是如何談論宗教特權的濫用。這加劇了人的罪惡,並將增加他的定罪。祂告訴門徒,如果祂沒有在猶太人中間「教訓」並「行」過前所未有的事,「他們就沒有罪」。我們必須記住,祂的意思是:「他們不會像現在這樣罪大惡極。但如今他們完全無可推諉了。」他們看見了基督的工作,聽見了基督的教導,卻仍然不信。還能為他們做什麼呢?什麼都不能!絕對什麼都不能!他們在最清晰的亮光下蓄意犯罪,是所有人中最有罪的。

讓我們將宗教特權在某種意義上是非常危險的事,作為我們宗教的首要原則。如果它們不能幫助我們走向天堂,它們只會使我們沉淪得更深。它們增加了我們的責任。「多給誰,就向誰多取。」(路 12:48)一個住在聖經公開、福音廣傳之地,卻夢想著在審判日能與一個未受教的中國人站在同一水平線上的人,是可怕地受了欺騙。除非他悔改,否則他會自食其果,發現他的審判將根據他的亮光而定。僅僅是他擁有知識卻沒有改進這一事實,本身就會成為他最大的罪之一。「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 12:47)

如果英國所有自稱基督徒的人能更徹底地考慮這一點,那該多好!沒有什麼比聽見人們以「知道什麼是正確的」為安慰,同時卻明顯未歸信、不配死亡更常見的了。他們停留在那個不幸的短語中:「我們知道,我們知道」,彷彿知識可以洗去他們所有的罪——卻忘記了魔鬼擁有的知識比我們任何人都多,卻並沒有因此變得更好。讓主在我們面前這段經文中那燃燒的話語,深入我們的心,永遠不要被忘記——「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看見亮光卻不使用它,擁有知識卻不將其轉化為實際,能說「我知道」卻不能說「我相信」,將使我們在審判大日,處於基督左手邊最低的位置。

聖靈的位格與工作

我們在這些經文中還應當留意,我們的主是如何談論聖靈的。祂稱聖靈為一位「位格」。祂是將要來的「保惠師」;祂是被差遣且「出來」的一位;祂的職分是「作見證」。這些詞彙絕非用來形容一種單純的影響力或內在的感覺。若將其如此解釋,不僅違背常識,更是強解了淺顯的語言。理智與公允要求我們明白,此處所提及的是一位真實的位格,也就是我們理當敬拜的、三位一體中榮耀的第三位。

此外,我們的主談到聖靈時,稱祂為祂「從父那裡所差來」的,以及「從父出來」的。毫無疑問,這些話語極其深奧,深奧到我們無法測度。僅僅是基督教會在東方與西方因這些經文的含義而分裂了數個世紀這一事實,就應當教導我們在處理這些經文時,必須保持謙卑與敬畏。然而,有一件事是極其清晰且明確的:聖靈、聖父與聖子之間存在著緊密且親密的連結。為何在這節經文中,聖靈被說成是由聖子所差遣,又是從聖父出來的,我們無法完全參透。但我們可以安然地將心思停留在古老信經所表達的思想中,即:「在這三位一體中,沒有先後之分,也沒有大小之別。」「父怎樣,子也怎樣,聖靈也怎樣。」最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安息在一個令人得安慰的真理中:在我們靈魂的救贖上,三位一體中的三位是同等合作的。是三位一體的神說:「我們要造人」,也是三位一體的神說:「我們要施行救贖。」

我們務必永遠謹慎對待關於聖靈的教義。我們要確保自己對祂的本質、祂的位格以及祂的工作,持有純正且合乎聖經的觀點。一種完全將祂排除在外、不給祂留地位的宗教,在現今並不少見。我們要警惕,不要讓這樣的宗教成為我們的信仰。「羔羊,主耶穌基督在哪裡?」應當是檢驗我們基督教信仰的第一個問題。「聖靈在哪裡?」應當是第二個問題。我們要極其謹慎,不要讓聖靈的工作被對教會、聖職和聖禮的誇大觀點所掩蓋,以至於聖經中真實的聖靈被完全忽視。「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Rom_8:9)任何一種宗教,若聖靈的工作沒有顯著地佔據核心地位,就不配被稱為合乎聖經與使徒性的信仰。

使徒的職分與基督徒的見證

最後,我們應當在這些經文中留意,我們的主是如何談論使徒的特殊職分。他們要在世上作祂的見證人。「你們也要作見證。」

這個表達極具啟發性,且意義深遠。它教導了那十一位門徒,只要他們活著,就必須預期這就是他們的分。他們必須為許多人所不信的事實作見證,並為屬血氣的心所厭惡的真理作見證。他們往往必須孤軍奮戰,以少數對抗多數,以小群對抗大眾。這些事絕不能動搖他們。他們必須認為遭受逼迫、仇恨、反對與毀謗並非怪事。他們絕不可介意。為基督作見證是他們神聖的職責,無論人們是否相信他們。只要這樣作見證,他們的記錄就會在天上,在神的紀念冊上;只要這樣作見證,遲早有一天,萬有的審判者會賜給他們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當我們離開這段經文時,切勿忘記,從某種意義上說,使徒的地位也是每一位真基督徒在世上必須填補的位置。我們都必須作基督的見證人。我們絕不可羞於為基督的事業挺身而出,不可羞於為基督發聲,也不可羞於堅持維護基督福音的真理。無論我們住在何處,是在城裡還是在鄉間,是在公開場合還是在私下,是在國外還是在家鄉,我們都必須在每一個機會中大膽地承認我們的主。這樣做,我們就是在追隨使徒的腳蹤,儘管我們與他們相隔遙遠。這樣做,我們就能討我們主的喜悅,並有望在最後領受使徒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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